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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結案客戶的回饋。
該案是朋友間買賣,
沒有房仲,也不作履保,
雙方議定的交易條件是:
買方簽約後先匯一半價金給賣方,
剩下一半的等過完戶再匯。
(同早年沒履保年代的付款方式)
但買方想貸6成,
因此尾款的部分要二筆撥(5成撥給賣方,1成撥給買方),
但不是每間銀行都可以這樣做,
故得先跟銀行確認好,再開始跑貸款,才不會浪費時間。
由於交易條件(不履保、簽完約先拿一半)頗特殊,
我們只能告知風險,雙方願意承受即可,
不用強迫一定要怎樣怎樣。
最後一切順利圓滿,
謝謝客戶信任,也謝謝辛苦的同仁。
#陳彥彰地政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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