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有人問到,繼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係為何?

舉例說明:小明的生父與生母離婚後,跟著生父生活,生父跟A阿姨再婚,小明跟A阿姨的親屬關係為何?
回答這個問題前,我們先簡單了解一下「親屬」跟「親等」的法律解釋:
(我盡量白話)

親屬可分為「血親」跟「姻親」:
一、「血親」又可以分為「自然血親」與「法定血親」兩種,
(一)「自然血親」是指,因「出生」的自然事實而產生的親屬關係,又可分成直系血親(如你跟父母、爺爺奶奶)及旁系血親(如你跟兄弟姊妹)兩種,簡單講,就是因血緣關係而產生的親屬關係。

(二)「法定血親」(又稱擬制血親)就是原本沒有血緣關係的人,因為法律而成為血親
(如收養)。

二、「姻親」則指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親屬關係(如:你跟岳父母、你跟大嫂、你跟姑丈、妯娌間…等)。
那親等要怎麼計算?

(一)血親親等計算:民法968條說,血親親等之計算,直系血親,從己身上下數,以一世為一親 等;旁系血親,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,再由同源之直系 血親,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,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。
很饒舌,看不懂沒關係,我們舉例說明。

1.你跟父母親是直系血親,先找到自己,往上算至父母(差一世),所以算一親等。
2.你跟哥哥是旁系血親,先找出根源(也就是生你們的人),先由自己往上算至父母後(一世),再往下找到哥哥(一世),1+1等於2,所以跟哥哥是二親等。

(二)姻親親等計算:民法970條說,
1.血親之配偶,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。
2.配偶之血親,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。
3.配偶之血親之配偶,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。
更饒舌,沒關係,我們再舉例說明。

(1)你跟哥哥的老婆(血親之配偶),先看你跟哥哥是幾親等,把血親改成姻親即可,所以跟大嫂算是二親等姻親。
(2)你跟老婆的父母(配偶之血親),先看老婆跟她父母是幾親等,把血親改成姻親即可,所以跟岳父母算是一親等姻親。
(3)你跟老婆的姊夫(配偶之血親之配偶),先看老婆跟姐姐是幾親等,把血親改成姻親即可,所以跟老婆的姊夫算是二親等姻親。

現在回頭來看最早的問題,
小明跟繼母A阿姨的關係,若A阿姨沒有辦理收養,則小明跟她是一親等姻親的關係,若有辦理收養,則是一親等(法定)血親。
親屬關係跟親等,影響層面很廣,最主要的就是財家族產繼承跟移動。以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。

#陳彥彰代書09263483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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