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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遭禁止處分登記,「小心」移送強制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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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分別為姊妹所有,地價稅「這樣計算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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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地政「地權新勢力.新北我的家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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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「這規定要注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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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售屋 納房地合一2.0課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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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售屋完工兩年內出售 課重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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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政問答(節錄自臺北地政局)
區分所有建物停車空間及防空避難設備如何辦理產權登記?
一、 區分所有建築物內之法定防空避難設備或法定停車
空間均不得與主建築物分離,應為該區分所有建築
物全體所有權人所共有或合意由部分該區分所有建
築物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。
二、 區分所有建築物內之法定防空避難設備或法定停車空
間所有權登記,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81條規定辦理
登記為共有部分。再移轉時,其承受人應為該區分所
有建築物之區分所有權人。
#陳彥彰地政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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