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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下午結案客戶的回饋。
因長輩想移轉不動產給小孩,
小孩透過網路找到我,本來要來找我諮詢,
但中間被朋友強力推薦去找某某律師事務所,
過去試算稅費後,對方跟他說,只要繳30幾萬,
客戶自忖負擔的了,就簽了委任給對方,
But實際稅單下來後,卻是好幾百萬。
客戶覺得很困惑,跑來找我,
試算後我發現,不論走買賣、贈與、分年贈與,
稅金都不只30幾萬(或許對方沒考慮到增值稅才會這數字),
客戶說當下還再三跟對方確認正確性,對方也再三保證,
可是數字最後差了10倍。
此時客戶已沒了信任感,
後來堅持就算損失服務費也要跟對方解約,
並委任我處理,討論後走分年贈與的方式。
每隔一陣子就會有人爭論,
不動產過戶要找律師還是地政士?
律師當然可以從事地政業務,
只是不一定精熟實務,
就跟地政士可以從事非訟業務一樣,
但也不一定精熟實務。
多數律師常打交道的機關是法院,
訴訟流程、策略會比地政士熟悉;
多數地政士常打交道的機關是地政事務所、國稅局、稅捐處,
不動產稅務與登記實務會比律師熟悉。
術業有專攻而已,互相合作才能服務好民眾。
謝謝客戶信任,也謝謝辛苦的同仁。
#陳彥彰地政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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