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常遇到,
長輩過世留有遺產,
卻因繼承人間遲遲無法達成共識,
導致一直擱在那,怎麼辦?

其實遺產繼承並不是件困難的事,
只是要注意期限跟細節(關係到節稅),
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土地法都有規定,
需在往生者過世半年內完成申報及登記,
逾期會有罰鍰,
逾期過久,則遺產會被拍賣,甚至登記國有。

若遇到繼承人間擺不平怎麼辦?
這在台灣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,
80%以上的未辦繼承案件都是這種類型,
建議可以由其中一位繼承人先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,
(公同共有繼承是指將全數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有,
每一繼承人均無明確的應有部分,
可以想成大家共有一個蛋糕,
但因為沒切分,所以每個人的持份尚不明確。)
先將遺產繼承下來,
避免受罰甚至日後被拍賣,
待日後繼承人間達成協議時,
再來分割遺產,
若遲遲無法達成協議,
可以透過訴訟請求法院分割。

你們家族遲遲有未辦理繼承的遺產嗎?
或是有遲遲無法分割的遺產嗎?
不願面對惱人的親戚但又怕吃悶虧,
歡迎來電或留言喔!

我們有堅強的代書及律師團隊可以協助您!

#陳彥彰地政士09263483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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