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很忙,
但還是硬擠時間來跟大家談談共有這個很常見的名詞。
(明明就自己話多)

常有客人詢問,
他與人共有的不動產,能否過戶?
所謂共有,是數人共同享有一物之所有權。

在不動產中,共有型態大致可分為:
1.分別共有:數個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之比例,共有一不動產,並對該不動產之全部,按其應有部分比例有使用收益之權。
簡單說,就是有明確持份,如1/2或1/3,且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。

2.公同共有:數個所有權人共有一不動產,不分多少比例。
簡單說,就是這個共有物沒有明確持份,由全體共有人共有,權狀上會註記"公同共有"等字樣。原則上,該公同共有不動產權利的行使需全體共有人同意。(但符合一定條件可用多數決處分全部共有物)。

所以,如果您的共有狀態是"分別共有",
那當然可以把自己的持份自由過戶給他人。

但是,若您的共有狀態是屬於"公同共有",
因為沒有明確持份,當然也就無法只過戶自己的持份哦。
歡迎諮詢。

#陳彥彰代書09263483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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